回應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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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配合普世教協自1988至1998的「眾教會與婦女團結十年運動」後,為承繼此一運動的精神也因而發起並推動「兩性平權十年運動(1999~2008)」。此一針對兩性關係關懷的運動前後至今也已有十三年,值此時候來檢視我教會對此運動的認知與推動的實際情況當是深具意義的,相信也將更有助於此運動後續推展的策略與步驟的調整等。在此特別感謝總會的「研究與發展中心」的同仁們之辛勞,完成了有關教會傳道人與會友們對兩性平權議題認知的民調和分析,此民調的問卷內容或有不盡理想之處,且其所呈現的分析結果或許不足以反映我整體教會的實況,然而此民調的結果大致說來仍是頗具有參考價值的,並且也值得做進一步的探討和解析。針對這兩性平權民調的分析報告有幾點回應如下:

高比例的傳道人認為兩性不平等所透露的訊息

報告中指出,傳道人對兩性是否平等的看法,有79.3﹪認為不平等,僅18.8﹪認為平等。這顯示了大多數的傳道人對台灣社會文化中的兩性關係與地位的認知和觀察,也顯示了台灣社會在兩性平權認知方面的教育和傳遞等,確實有其施行之必要。另在有關基督教信仰對兩性地位的觀點方面,有71.8﹪的傳道人肯定基督教信仰中的兩性觀念是平等的,在會友方面也有52.7﹪過半數的受訪者持肯定態度。因此,期待在教會與信徒的生活方面,應能較之其他一般的社團組織更有意識地實踐兩性平權的理念和行動,如此方能印證其信仰於日常生活中。

高比例贊成聘任女牧者的認知與矛盾

有關鼓勵女青年就讀神學院和聘任女牧者的態度方面,報告中顯示了出乎意料之外的樂觀態度,但是這高度的贊成意願與教會中實際的聘任行動有著相當大的落差,它充分顯示了理想與現實之間的矛盾。教會對女傳道與女牧者的接納態度若果真如報告所呈現的,那麼年年的女傳道分派的困難,以及女牧者要更換服事教會的困境等必然減少許多。總之,這理想認知與現實矛盾之間的差距若能越來越縮小,即反映著我們在兩性平權的路上已逐漸更上一層樓了。

對教會中長老女男比例之因循

雖然報告中顯示了大多數的傳道人與會友們對台灣社會文化中兩性不平等之事實的認知,且也確信基督教信仰對兩性平等、平權觀念的肯定,但是當面對教會結構內的兩性長老懸殊地比例時,卻寧可高度地選擇「順其自然」的決定,由此觀之教會內的保守心態是值得反省的。女性在教會結構內的參與,的確是鳳毛麟角。在地方教會而言,縱使參與禮拜和服事的女性比例偏高,但能受選為執事、長老等的機會卻較男性少;在地方教會是如此,更遑論在中會、總會的參與比例了。因之,為促成兩性平權理想的早日實現,階段性的女性保護名額或相關的教導等是有其必要的。

女/男、年輕/年長、機構/教會、都市/鄉鎮之間認知態度的差距

報告中的多項調查顯示,對同一問題因著性別、年齡、工作屬性等等會有不同的反應與觀點。例如女性傳道人對兩性不平等的認知比例高於男性傳道人,女性也較高比例支持增加教會中的女性長老比例;年輕者對兩性平等的期待較殷切,年長者則認為比起過去的傳統,現況已夠好了;任職機構的傳道人較願意面對改變教會中兩性結構的現況,任職地方教會的傳道人則較傾向因循、穩定。另外城鄉差距亦是變項之一,農、漁村、鄉鎮等的兩性態度與觀點,較之居住於都市者傳統守舊。在這些不同群體的相異觀點中,應能有坦誠開放的溝通與對話,特別是男性主流必須正視來自女性與年輕族群的心聲。除此之外,正確的意識教育和異象傳遞等更是不可少的。

結論:

綜觀這幾年來,我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面對女傳道的派任,以及青年、婦女等代表的參與會議情形等,是有較之過去用心,這樣的關懷是值得嘉許的,只是改善的程度仍未臻理想也略嫌牛步化。今日教會在面對此兩性平權信仰理念的質疑和挑戰時,除了需積極自省與改善教會結構內的男性中心傾向外,更須努力去除深植於吾人心靈裡的兩性文化偏見,使基督解放的福音成為一股強有力的更新的力量,使教會成為兩性互助互愛的兩性平權文化活生生的典範與見證。為早日達至兩性平權的理想,有幾個方向是必須積極同步進行的。

1.著手改善兩性在總、中區會及地方教會等決策單位的參與比例。

2.在長老教會屬下的各神學院課程,以及牧者的在職進修等,都應將有關兩性平權教育的神學理念和生活實踐,以及聖經詮釋等納入課程。

3.在多種刊物上頻繁地傳遞兩性平權的理念與信息。

4.各中會的長執造就會和不同形態的研討會等,都應能加強有關兩性意識教育方面的議題之教導。

 

 

 

前  言

近年來受西方女性主義興起及社會變遷之影響,台灣社會在兩性平權運動也有具體之成果。台灣近期的婦女運動可追溯至1970年代呂秀蓮所倡導的「新女性運動」,自此之後女性運動便風起雲湧地在台灣四處漫延。一向在台灣社會改革中扮演先知角色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這股兩性平權的風潮中所站的位置,究竟是站在改革或是父權思維推手的一方?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研究與發展中心於2001年進行「傳道人對兩性平權議題態度調查」和「會友對兩性平權議題態度調查」,以了解傳道人與會友對兩性平權事工推動情形及對於性別相關議題之態度,作為長老教會在兩性平權事工規劃的參考。

「傳道人對兩性平權議題態度調查」和「會友對兩性平權議題態度調查」之報告分析

從整個報告所呈現的,我們可以發現,不論是傳道人或是會友,皆有越年輕越關心此議題的傾向。年齡較長者、居住區屬農漁村者較無「男女不平等」之感受,這與一般社會科學研究者報告的結論相符。表面上看來似乎教會在兩性議題上的態度和台灣社會一般人無多大之差異,但若就其問卷調查之內容及結果再作更詳細的分析,則會發現教會人士在此議題中的回答是頗值得玩味。

1.教會和社會在兩性平權情況之比較

首先出現傳道人和會友最大差異是在於前者有八成(79.3%)認為目前的兩性地位並不平等,但在後者只有五成(52.3%)有此感;但若從基督教信仰來看兩性地位,卻有七成(71.8%)之傳道人認為平等,而會友的看法則只有五成(52.7%)同意此說法。這樣的結果可能有以下幾種假設:

(1)在社會教育的部分,傳道人比會友接觸較多的平權教育和訊息,社會敏感度高,因而對社會現象有較多的批判;相較之下,會友則對此議題較無特別感受。

(2)在宗教教育的部分,傳道人因受神學教育之影響,較不易感受和質疑信仰中兩性平權的問題(特別是傳道人部分的問卷調查男性佔83.1%),亦有可能是因傳道人對傳統神學涉獵較多,而不認為有性別不平等的問題,或者是在神學教育中性別不應被列為思考之重點;相對的,會友在教會生活中卻有實際上的經驗和感受(會友部分的問卷調查女性佔55.7%),或者是對神學較不了解,故認為基督教信仰有男女不平權的情形。

(3)傳道人和會友在兩性平權的界定上有不同之標準,因而會有認知上的差距。

2.對於男女性在參與教會決策情形的滿意度之比較

第二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是對於男女性在參與教會決策情形的滿意度上,六成的傳道人滿意現況,但也有三成五表示不滿意;會友則有八成滿意現況,表示不滿的僅有一成五。這顯示在對於男女性在參與教會決策情形的滿意度上傳道人和會友間有兩成的認知差距,這可能是來自會友比傳道人「安於現況」。原因若非現況是合理的,只是傳道人要求較高;就是會友的性別意識仍有待開發。

3.女性同工在教會之工作支持度之分析

第三個有意思的現象是有八成的傳道人贊成教會聘任女牧者,不贊成的有3.5%,沒意見的是11.5%,與會友的贊成65.1%、不贊成3.3%及沒意見的30.5%,顯然在此聘任問題中會友的態度比傳道人保守。但此問題背後尚須考慮的是在八成贊成教會聘任女牧者的傳道人中,有多少是以「聘任副牧」之態度回答此問題,若教會僅有能力聘任一位牧者,那麼贊成教會聘任女牧者的傳道人是否還會有如此高之比例?與此問題相關的是對於推薦女性青年就讀神學院,有八成五的傳道人和七成五之會友持贊成的態度,但此數據與目前女傳道人差遣與受聘的困境相較,實為矛盾。
除了成為傳道人全職事奉外,另一在教會中有決策權力的是長老,不論是傳道人和會友對此問題都傾向「順其自然」。這與上述的第二個問題「對於男女性在參與教會決策情形的滿意度」上的結論似有矛盾存在。這個原因若參考目前在教會中男性與女性長老在數量上不平均,以及女長老並未在決策過程中發揮實質上的影響之現象加以解讀;很有可能是教會(包括傳道人和會友)期待女性信徒在事奉上有更多的付出,但不需要參與決策的職分。

4.兩性平權的議題或信息在教會中落實之現況

在「是否接觸過兩性平權的議題或信息」中,有八成五的傳道人表示曾接觸,但只有35.7%的會友有此經驗,反之有近六成(57.9%)的會友表示不曾接觸。當進一步問及牧者是否曾傳遞此類信息時,有73.4%的傳道人表示曾經傳達,但會友中卻僅有29.1%表示教會曾傳達此信息。這種極大的認知差距有下列之可能性:

(1)傳道人認為已傳達的兩性平權議題和信息,會友感受不到(如不夠多或不夠明確、傳遞錯誤、太深或太淺…),此為認知上的差距。

(2)方法上的問題:傳道人以講道、專題之方式,雖是傳達的兩性平權議題和信息,但會友在吸收上有困難(如講道時會友不專心、不認為其和信仰相關故不加注意……)。

(3)和社會上討論兩性平權議題步調相較,教會的步調較慢,即傳道人傳達議題和信息跟不上社會脈動,故難使會友產生印象。

5.女性同工在教會工作認同之現況分析

對於女性在教會中是否受歧視,雖有六成的傳道人和會友表示不認為有此情況,但卻也有三成多的傳道人表示女性受歧視在教會中是存在的,在這三成多的傳道人中,又以機構傳道人和女性傳道人居多。這或可歸因於在機構的傳道人較牧會傳道人有更多機會受到社會上兩性平權觀念之衝擊,因而同意女性在教會受歧視的人也較多;而女性傳道人本身較男性有更多因性別因素受到不平等之對待經驗,故認同此說法的人也較多。

6.兩性平權工作之推動方式

最後討論到兩性關係中,不論是傳道人和會友,皆同意互相尊重是達到兩性平權最好的方式,且應從教育著手。有意思的是兩者也都認為傳遞來源最佳的管道是講壇與刊物。

7.傳道人與會友態度之異同

就整體問卷調查而言,傳道人的部分傾向將台灣社會性別不平等與教會內之現象劃清界線,即認為社會存在兩性不平等之現象,但教會界則否,和會友之態度相比,也較鼓勵與支持女青年投考神學院與聘任女傳道人。不可忽視的是,雖此部分問卷調查之對象是全體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之牧師,但未完成與拒答之比例有三成五,受訪對象之男女比例也極不平衡(8:2)。這是否表示即使此問卷調查之結果較會友的部分「樂觀」,但其在可信度與有效度上值得商榷。此外較特別的是原住民傳道人認為增加男性長老之比例也較其他族群多,這是否與教會會友性別人數上比率失衡也有其關連,是值得注意的。

會友的部分則有認知與行動上的差異,即使是認為教會是比社會上較平權的會友,在問及實際行動(如聘任女性傳道人、推薦女青年就讀神學院)時又採保守態度,顯示會友有「知行不一」之現象。而傳道人與會友上認知上的極大差異(如多數傳道人表示已傳遞兩性平權之信息,但會友同意度低)也應再深究其因。

傳道人與會友在態度上頗一致的是年齡、都市化程度、性別都是問卷結果之關鍵因素。年輕、都市化程度高、女性皆是對兩性平權之議題有較高之敏感度,也較有意見。但放眼望去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之體系中,上至總中會,下至地方教會,擁有較大決策權者皆非年輕與女性族群。特別是當傳道人與會友都選擇將傳遞兩性平權教育之管道著重在講道和刊物時,或許也該注意因此權力結構現況而造成的「盲點」。

在教會中落實兩性平權之策略

問卷調查是社會科學中重要的研究工具,也是了解現況的方式之一。結論既出,不論其是否符合設計者之期待,它都反映了一定的事實。當發現原來兩性地位在教會中之實際情況並非如想像中的平等時,應努力的是如何來改善它。在教會中或許可從下列策略來著手:

1.培訓教育之落實

大學法已因應社會需要,將兩性教育納入必修課程,各級學校也在每學期的課程中安排一定鐘點數的兩性教育;反觀培養傳道人的長老教會所屬之神學院在兩性平權課程規劃上並不積極,目前只知有台南神學院已將其列為學院部必修課外,尚不清楚他校有無類似之具體行動。傳教師及長執的在職訓練課程中,總委會已於2000年10月將兩性平權課程列為必選,但在落實過程中尚待觀察。

2.法規上修正

為了促進兩性平權,社會中一項作法是透過法令來作為輔助,其中包括修改憲法,訂定單一性別條款,保障婦女參與決策之權利和機會;在教育政策上加入兩性教育,使其成為「必須」執行的工作;訂定男女工作平等法以保障婦女之工作權等,都是極具體之作法。教會在現有資源上固然有其限制,但是否可思考出不同之作法來提高女性在教會事工上之參與機會(如教會若有能力聘任兩位以上之傳道人應含男女兩性……)、長執之當選人數應有一定之性別比例等,若教會對此議題不立法加以落實,則有違反國家憲法之嫌疑。

3.教會禮典上之修正

在教會之儀式或典禮上常或多或少發現性別歧視之影子,不論其是否為有意。例如在教會禮典婚禮誓約中,雖已作了修改,但一般在教會對夫婦關係的教導,常強調婦女對丈夫之服從、處理告別式時,只問兒子的意見而忽略女兒的想法和參與等,無形中都加強了教會兩性不平等的「合法性」。

4.婦女意識之提高

教會中信徒雖女性人數多於男性,但常可見女性常以身為「協助者」為榮而失去本身之主體性。男性牧師之配偶即使作再多事奉,也只是「某牧師娘」;女性會友即使比丈夫更熱心服侍,選舉時會友仍不知其「本名」,因為平時都是稱呼其「某長老(執事)娘」,因而經常是其丈夫當選;即使同為長執中,女性在決策影響力也與男性不成比例,許多婦女卻經常不以為意。當本身都缺乏平權意識時,如何期待他人來為自己爭取權益?

5.婦女人才之培養

在問卷調查中呈現年長之女性相較於年輕者,不認為兩性平權的實施在教會中是那麼重要。這可能是源自「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封建觀念;也可能是被教導為男性背後的賢內助之角色;更可能是從未想過,也沒有機會讓其發揮潛力。因此透過人才培訓之方式協助其發展是有其必要性。

6.建立資訊管理庫

目前社會中有許多兩性平權之教材和人力資源,也有許多相關機構提供類似之研習活動。若在總會和中會的事工中能有部門負責此資料整理之工作,將有助於地方教會在平權事工上之推行。

結  論

兩性平權運動已是社會之趨勢,也是落實男女平權的必經之路。在台灣社會改革運動史上一向以「先知」自許自豪的長老教會,曾幾何時已成為兩性平權運動之「追隨者」,甚至比社會的步伐慢了許多。在二十一世紀之今日,若不正視女性信徒已成為會友中的「多數」,不願給予其合理之對待,那麼談所謂的「普世宣教」、「社會良心」,只可能成為另一種口號與自欺吧!